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嫌路边停放的车辆妨碍自己洗车,女子王某某冲着该车就是一脚,结果踹出了一个坑,而这个坑的代价是5天行政拘留。8月13日,永宁县公安局闽宁派出所依法查处了一起故意损毁财物案。 当日13时许,闽宁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喜某某报警称:其驾驶黑色现代轿车行驶至闽宁镇武河村夕阳红路段时,停车去买东西,返回时发现车辆右侧叶子板处多了一个坑。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,经判断是周边群众所为,走访时锁定了违法嫌疑人王某某。 经询问得知,王某某认为喜某某停放在路边的车辆妨碍其洗车,便朝着该车踢了一脚,造成车辆右侧叶子板塌陷了一个坑,直接经济损失600元。在征得喜某某同意后,民警劝说王某某主动承认错误,赔偿修车费用并致歉。但王某某竟然拒不赔偿喜某某的损失,还态度蛮横。民警遂依法传唤王某某询问,最终给予其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。(记者 张艳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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